勉叠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范例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范例

来源:勉叠教育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范文1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制定了《老河口市行政执法规范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行政执法规范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并对各执法单位的交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检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我们依照交通执法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对局属各执法单位对《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交通行政执法禁令》、《湖北交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逐条学,逐条对照、逐条执行,基本做到了“应知应会应行”,还积极向社会宣传《忌语》、《禁令》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并且做到了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对照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下属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达到了执法主体合格,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法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幅度适当合理,严格实行了罚缴分离制度,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文字表述清楚,文书和印章使用正确,并及时进行了案卷整理归档。

三、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

这次检查,采取直接查找和自己查找的方式查摆出了九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还不够文明,有个别人使用语言不规范;二是存在只罚款(收)不卸载就放行的行为;三是行为不规范,有不使用标准手势,个别人不亮证执法;四是程序不到位;五是滥用自由裁量权,弹性空间大;六是人员素质底,学习不积极;七是巡查流于形式,对发现的问题管而不彻底,领导催办才勉强去办;八是习惯于用陈旧的经验来实施管理,无创新意思;九是缺乏服务意识,对基层和当事人的合理要求视而不见,感情上缺乏尊重,行为上不理睬。

四、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种审批行为。要加强对审批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规范、修正和完善,严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对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对涉及审批的业务,建立受理登记制度和限期答复办理制度。推行一般事项直接办、特殊事项承诺办、重大事项联合办、上报事项责任办,落实被管理者的知情权,解决审批事项和行业管理中存在的封闭运作、暗箱操作等问题,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创造最方便、最快捷的办事通道。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执法“四制”,全面推行先敬礼、先亮证、后说理、再按程序依法处理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挂牌上岗、持证执法的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推行承诺服务。抓住热点、难点问题,明确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等实行办公承诺,体现“马上办、主动办、上门办、透明办”的精神,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依据不齐或者内部承办部门之间意见不同,不能及时办理或经审查不予办理的必须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范文2

一、深化交通行政管理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⒈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一个窗口”,实行联合办理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

⒊完善服务承诺制度。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承诺措施,不断提高交通部门公信力和诚信度。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⒋及时清理与现行交通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规定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以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各项交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⒌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交通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明确交通行政执法职责。。

⒍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深入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⒎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界定交通行政责任追究范围,规范责任追究程序。

⒏进一步完善听证、审核、集体讨论等有关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和备案审查、交通行政执法投诉等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⒐进一步做好交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加强有关交通行政处罚、交通行政征收、交通行政监督检查等交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有关资料应当立卷归档,并开展经常性的案卷评查活动。

⒑加强交通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四、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⒈加强《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制定《纲要》培训总体规划,把《纲要》纳入行政机关的学习计划,开展有关培训工作,加大《纲要》宣传力度。,

⒉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区交通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并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⒊建立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将法律知识列入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评的内容。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并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年终评定考核档次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法制机构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保障制度,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范文3

交通**长xxx前一段时间,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

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首先,应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机构体系。。

;所谓横向关系,则是指交通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应接受同一级法制机构业务指导的关系。。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专职队伍,与交通法制工作机构相适应。有了专门法制工作机构,还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文化、法律、经济、管理以及交通行业技术等素质。从三河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队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法制人员不是科班出身,都是半路改行,还有不少人没有大专文化程度,虽然这两年我们加大了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但仍有不少人不能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计划地通过合理调配和加大人才培训,逐步提高其素质,使其能胜任法制工作。这样才能为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适应交通行业管理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综上所述,交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建设,完善交通立法工作,加强和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范文4

第二条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全国统一制式、统一管理的制度。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制式由交通部制定。

第三条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规费征稽、水路运政、航道行政、船舶检验、港口行政、水上安全监督、交通卫生监督、交通通信等行政执法工作的资质和身份证明。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包括《交通行政执法证》和《水上安全监督行政执法证》。

第四条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地区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发证机关。

交通部直属及双重领导行政管理机构是本部门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发证机关。

第五条发证机关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颁发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一)在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交通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管理机构直接从事具体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二)经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符合《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的资质条件。

第六条县级或地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登记造册,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交通行政执法证》;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业务管理机构的,由业务管理机构对上述有关人员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对其直属的符合条件的人员登记造册并审核后,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交通行政执法证》。

第七条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地区符合条件从事水上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登记造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审核后,由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上安全监督行政执法证》。

第交通部直属海(水)上安全监督局、直属港航监督局应当将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登记造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审核后,由交通部直属海(水)上安全监督局、直属港航监督局颁发《水上安全监督行政执法证》。

第九条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黑龙江航运管理局所属的管理机构应当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水上安全监督人员除外)登记造册,分别报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黑龙江航运管理局审批、颁发《交通行政执法证》。

第十条交通部直属及双重领导的港务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登记造册,负责审核,颁发本单位的《交通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发证机关的法制工作部门具体负责证件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对经批准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发证机关应当将其有关信息输入“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数据库”,及时打印、颁发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和《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卡片》。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卡片》由执法人员所在单位保管,随时做好有关记录。

第十二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随身携(佩)戴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持证人应当按照其所持交通行政执法证中注明的执法门类在法定职责和辖区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十四条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证件,不得损毁、涂改或者转借他人。

。发证机关审核属实,予以注销,同时登报声明作废,并按程序办理补发证件手续。

第十七条对不按规定使用证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对利用证件牟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件。

第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年度审验制度。

(一)持证人执法工作考核或人事考核结果;

(二)持证人参加岗位培训的情况;

(三)持证人执法违纪或重大执法过失的情况;

(四)持证人受奖励和处分的情况;

(五)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对符合年度审验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在证件的年度审验栏和《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卡片》上贴示当年的年度审验专用标志,允许持证人继续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二)对没有达到年度审验要求的,不予通过年度审验。没有通过年度审验的,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交通行政执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发证机关应当将年度审验的有关信息输入“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数据库”备查。

第二十条未经发证机关年度审验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发证机关负责本地区或本部门“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数据库”的使用和维护,定期向交通部传输或报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有关数据、信息。

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可根据本规定统一制定全国《水上安全监督行政执法证》的样式、编号和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范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区委、区《关于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和促进交通事业等方面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交通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普遍得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强,但是应当看到,涉及到交通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争议,投诉和及行政复议案件等均呈现增多趋势;一些不当的交通行政行为或者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纠正,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苗头性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单位执法文书还不太规范、执法人员存在着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现象;个别执法人员私自放车、随意降低处罚标准、违反执法程序执法;甚至有的执法人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吃、拿、卡、要等苗头,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交通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抹黑了交通机关的社会形象,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部分执法人员不注重法律知识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凭经验办事;个别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不强,责任心差,工作上得过且过;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律法规,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通过规范执法过程和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监督责任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实现我局提出的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和安全执法的总要求,为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水平,不仅是全面提升交通行政执法水平的必然要求,也能够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交通行政争议、投诉和,更是廉洁执法、安全执法的保障。

(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案

各部门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理清职责、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按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严禁执法随意性,更不能在执法中超越职权,,要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依法办事,依法办案。

(二)严格执法程序,纠正程序违法

1.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各部门执法人员应熟练掌握各自与业务有关的法律程序,在行政执法时不折不扣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告知、审批、裁决、送达的步骤进行。立案审批由各执法单位负责人决定。依法查扣的证件、车辆等物证必须登记清晰,妥善保管,查扣车辆必须停放到指定停车场,同时,严格车辆放行的有关规定。

2.切实保障相对人的权利。执法部门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与法律依据,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且要做好笔录。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要求听证的,法制部门应当组织听证,行政管理相对人放弃听证的,也要做确切的文案记录。

3.要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实行查罚分离制度。除适应当场处罚的外,应严格按照一般程序办案流程操作,实行查罚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任何执法人员私自处理案件。

(三)严格执法标准,做到裁量公正

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各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得当”。;;罚款额度5000元以上等重大处罚事项由局领导签批,违章处理办公室负责执行。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充分说明裁量理由,做到裁量理由正当合理、处罚决定适当公平。

三、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

。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严格落实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完善办案流程。

(二)抓好执法公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做好交通执法公示和政务公开,开展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局法制科和违章处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并及时公示评查结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交通专业法实施情况,把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季度、年终绩效考核的内容。

(三)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过错责任追究

1.强化岗位责任制。各部门和每名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意识,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公开办事制等各项规定,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2.认真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单位(部门)或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本职职责或有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根据《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承办工作人员和单位(部门)负责人分别追究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一)批评教育;(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五)扣罚全年日常考核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六)诫勉;(七)调离工作岗位;(八)辞退;(九)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经判决或法制机构行政复议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或其他途径认定为错案的,依据《市区关于印发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根据错案的情节及危害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对承办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一)批评教育;(二)警告、通报批评、暂扣或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三)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并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依法行政

为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执法用语,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市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十条禁令》、《交通行政执法忌语》,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培育严格执法精神。。同时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证件、执法标志和车辆装备等的管理,确保未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范文6

(一)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优化交通法制环境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管理,适应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出台《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条例》已列入省*年正式立法计划,省厅和省高管局等单位要积极开展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力争上半年上报省,争取年内由省审议颁布实施。

二是为进一步解决道路运输辅助业法规不健全、市场不规范的问题,适应道路运输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省出台《湖北省道路运输辅助业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上报省法制办,省厅和省运管局要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做好修改和相关协调工作,争取年内出台。

三是为进一步促进水运事业发展,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省厅和省港航局要抓紧做好《湖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争取列入二零零九年省立法项目。

四是及时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工作,维护交通部门的合法权益和交通法规体系的统一性。

五是及时做好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备工作;做好法规咨询、解答等日常工作。

(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倡行执法便民理念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不断完善网上公示内容,大力推进交通电子政务,提高交通行政服务效率,努力塑造湖北交通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管理形象。

二是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逐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年内要实现100%的基层交通执法部门的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

三是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时限办结制,把服务贯穿到执法工作中去,真正做到服务为民。

四是畅通举报投诉咨询渠道。。

五是研究制定执法便民新举措,推行人性化执法。推广管理和征稽进社区、进村组的做法,使规费征收寓于执法便民的服务之中,不断扩大社会面,确保执法管理和规费征收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市场、进乡镇。年内各有执法职能的单位都要总结执法便民的措施和效果。

(三)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锻造过硬执法队伍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完成交通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在做好执法队伍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换发交通行政执法证。对不在执法岗位、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执法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一律不予换发执法证,把好执法人员准入关。

二是实行执法人员动态管理。省厅年内将对全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对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适时掌握执法人员的动态信息。

三是加强交通执法标志和标识管理。对全省交通系统执法标志和标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适时按交通部要求统一规范。

四是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按照执法人员三年岗位培训的要求,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培训实施方案,落实培训基地和培训教师,并要在年内完成30%的培训任务。各单位要继续抓好执法人员的学历教育,确保“十一五”期末所有执法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是大力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忌语》和《禁令》的各项要求,在4月中旬前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整治活动。每个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都要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治措施。省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忌语》和《禁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每个执法人员能记、能背、会用。对违反《忌语》和《禁令》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四)努力提高监管质量,充分发挥落实执法监督责任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组织开展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和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及文明执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断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省厅将在第三季度开展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做好自查、迎检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省厅将统一执法案卷卷宗,并将于9月份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活动,促进执法案卷进一步规范。同时,省厅将统一规范行政执法委托文书文本,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

三是继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部印发的《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搞好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

四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和落实交通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复议工作程序,提高行政复议质量,确保行政复议受案率达到100%,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复议于民”。

五是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年内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1-2次行政执法评议活动,要将执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列入评议内容,注重发挥好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五)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深化机制改革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省厅年内将组织开展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调研,并选择武穴市、武当山市交通局作为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开展文明执法主题活动。针对行政许可、征收、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执法主题活动,省厅将适时制定下发全省交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用规范制约执法人员行为,改进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交通形象。凡不文明执法、野蛮粗暴执法、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在年终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推进执法微机管理系统的运用。推进运管、征稽、高速公路执法微机管理,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

四是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执法的科技含量。推广随州运管部门利用监控手段取证的方式,不断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执法效率。

五是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尽快研究制定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开展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广,有效解决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

(六)努力提高宣传实效,充分发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组织开展“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活动和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基层、法律进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普法的宣传范围,努力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

二是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植典型、总结经验、宣传先进,通过抓点促面,不断提升我省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和法制培训等制度,省厅将适时组织两期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和法制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交通各级、各系统年内都要有针对性、有计划性地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制讲座。

四是进一步做好*年奥运法制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这一主题,精心组织策划奥运法制宣传活动,自觉将奥运法制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

五是大力开展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道路危货运输运输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整治公路违章建筑、打击非法经营车船、开展交通规费稽查和查处交通工程建设中的违法分包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秩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