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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公私财物罪立案规定50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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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定罪数额是五千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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