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具有的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不被非法搜查,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不受侵犯的权利。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法律依纯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兆祥,禁止非法搜做猜辩查公民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