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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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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有如下范围:

1、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出租人享有留置权;

2、债权人应当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人债务已到履行期;

4、留置财产和债权一般应当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商业留置除外;

5、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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